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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是先解表,再攻裡嗎? 俏女巫的古中藥秘方
有些經方底子都知道,病人表證時,先解表,再攻裡。但很多人不懂背後的意思。
比如有位親戚全身四肢水腫、出不了汗、看西醫無效也診斷不出病名,覺得是個麻黃加朮湯。可是真的看到人,望診面黃痣多,明顯肝有問題,問他會噁心嗎?很容易噁心。用麻黃加朮湯是麻桂劑解表證的藥,可以合小柴胡嗎?的確聰明的學生就提到不是要「先解表,再攻裡嗎?」
我覺得這問題提得很好。有表證要先解是確定的,所以麻黃加朮跟小柴胡間只能選一個,一定是麻黃加朮。但很多人對「裡」的定義沒想清楚。
八綱的表裡,實際說的是「表、半表半裡、裡」。小柴胡是「裡」嗎?
小柴胡並不屬裡,所以先解表再攻裡中,不應把柴胡系當成裡證。
那麼如果不先用麻黃加朮,好了再用小柴胡,難道要合在一起嗎?大家覺得可以合方嗎?
(看來不要再給答案,下次解答好了,留言你的答案喔!)
2/11更新
應該說,就算裡有問題,表裡同解是可以的,不能單治裡再去治表就是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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